“外婆家”查處現場
  清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經營“清雷行動”打響頭炮
  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王俊
  清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經營的“清雷行動”11日打響第一槍。兩家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而違法經營的餐飲門店被查,人氣爆棚的知名餐飲“外婆家餐飲店”也“中槍”了。執法人員現場查封了兩家經營場所。深圳市食藥局一位不願具名的相關負責人分析,“外婆家”在深圳如此火爆,經營額不低,一旦立案查實,罰款金額將不會少。
  烤羊店發現違規添加劑
  記者11日13時許隨執法人員來到了位於寶安區黃金大廈的新安黃健美食店(也稱“楊正宗烤全羊店”)查處現場,執法人員已搜查出大紅色復配著色劑、吉士粉(復配著色增稠劑)、星湖乙基麥芽酚(焦香)等,“這家店經營烤羊,卻用這些添加劑,涉嫌超範圍增加食品添加劑。”對此該店工作人員辯稱是用於捏麵團上色用。另外,執法人員現場發現其前臺售賣的洋酒屬於“走私水貨”,且該店並未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屬無證違法經營。執法人員表示,他們將對該店無證經營立案調查,4個月內將有調查結果。
  隨後,執法人員現場查扣了該店的經營票據,並查封了經營工具和食品原料一批,查封經營場所,要求經營者接受調查。據悉,查封期間,該店整改合格後,可繼續申請持證經營,通過檢查拿證後可開張。
  寶安區小攤小販多,無證經營者也多,執法人員檢查食品安全過程中是否存在盲點?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執法人員坦承,城中村太多,面積很大,他們也會儘力巡查。但每次對於抽檢過程“模棱兩可”的情況,如食用油是否過期等,憑目測很難判斷,聯繫質檢院再進行檢測、等待結果,等待時間較長,是目前存在的一個執法難題。
  “外婆家”辯稱在試營業
  隨後,另外一家人氣爆棚的知名餐飲“外婆家深圳皇庭店”也被貼上執法封條。記者現場見證了執法人員在福田區皇庭國商購物廣場的深圳速堡餐飲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也稱“外婆家餐飲店”)的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到達現場時,該店有部分消費者正在用餐。當記者與執法人員一起進入該店時,該店的一些工作人員以不要打擾顧客就餐為名,對現場的記者進行驅趕,並制止記者拍照。後在協商下,記者被安排到了兩間包間,而執法人員則在該店營業經理李鳳來的陪同下,檢查了該餐飲店的廚房。
  在執法檢查過程中,該店只能現場提供營業執照,而無法提供餐飲服務許可證。隨即,執法人員對此展開了調查,在調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店並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李鳳來稱,自己已多次到有關部門申請,但是由於資料不齊全,一直未辦好。但是,當執法人員要求其出示回執單時,該經理卻無法給出。
  據查,該店已經營20多天,一直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李鳳來稱其只是在試營業階段,辦證正在進行中。但據市監管局福田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薛燕萍介紹,以試吃、試營業等名義實際從事餐飲活動而未取 “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屬違法行為。無論經營場所大小,一律要亮證亮照經營,讓消費者知情。對於“有照無證”經營的餐飲店,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從重從嚴查處。據此,執法人員隨即查封了該店的經營場所,同時還扣押了該店營業日報表及收費單據共4756張。
  根據相關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為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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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查一次即入“黑名單”
  據悉,《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自2013年3月1日實施起,已有一年多。商家辦理營業執照更加容易,但出現部分商事主體搶跑,即“有照無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情況。按照規定,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即銷售)和餐飲服務的,必須依法從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相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以及其它政府部門規定必須取得的相關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市食藥局決定11日至25日期間開展查處食品無證經營的“清雷”行動。據介紹,“清雷行動”期間,市食藥局將集中查處無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行為,無論經營規模大小,都將依法從嚴從重進行查處。同時呼籲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無證食品生產經營線索,積極向轄區監管分局、監管所及撥打12315進行舉報。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市監局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25141家,查處無證食品流通單位268家,無證餐飲服務單位855家,無證食品生產單位77家,無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37家。值得一提的是,查處的有照無證生產經營單位情況將作為一項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到信用管理體系中,建立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經營者再次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加大準入門檻,嚴格控制其再進入食品相關領域,並實施重點監督檢查。(王俊)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人氣餐飲“外婆家”無證經營被查封 或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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